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期,龙江县法院执行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在加大疫情防控的同时,紧密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创新办案模式,确保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联动显成效,多方协作效果好
被执行人钟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3万元却始终不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钟某长年在外地打工,执行法官米志刚本打算在今年春节期间传唤回家过年的钟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米志刚只能通过电话联系钟某。起初钟某不愿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张某又害怕钟某节后再次外出打工,借款又会被拖上一年时间,不停催促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措施。
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米志刚认为此时不宜对钟某采取强制措施,但也不能坐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此,米志刚开动脑筋,充分研究了当前的疫情防控政策,经龙江县法院执行局研究批准后,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向钟某居住地的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请相关单位在钟某履行还款义务前暂缓为其出具身体健康外出务工证明。钟某在得知自己外出打工受限后,立即转变了态度,一次性将借款本息3.1万元送到了法院,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及时查封“显身手”,快速执行保民生
在办理姜某申请执行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龙江县法院执行局在今年春节前就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家院内的玉米,准备在春节后依法拍卖。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在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拍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但被查封的玉米如果在春季到来前不及时处理,就会因冰雪融化导致发霉变质,将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此,办案人通过线上联络的方式,向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并联系上被执行人的子女,积极协商对策。2月26日,被执行人的儿子联系到了玉米收购方,经过执行法官居中协调,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第二天,12.5万元执行款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成功执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