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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1月19日上午,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吴某东 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20年5月底至6月15日,被告人吴某东伙同被告人刘某梁、吴某君创建微信群,成立工作室,招募话务员冒充“ 六合彩”客服,给客户打电话谎称有“六合彩”特码资料,骗取客户添加指定微信号后收取佣金获利。被告人吴 某东是工作室的总负责人,负责每天收集电话号码和结算收成等事宜,被告人刘某梁负责将吴某东收集的电话号 码分发给话务员拨打等事宜。截至案发,工作室非法获利近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东、刘某梁、吴某君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犯罪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 网络罪。被告人吴某东具有立功表现,3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 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775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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