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法官前往书洋镇南欧村,巡回审理一起百年土楼归属权争议纠纷案。
原告张某邦幼年丧父,由被告张某珍的爷爷抚养成人。1951年,张某珍的爷爷将位于南靖县书洋镇南欧村始建于清代初年间的“远庆楼”12间房屋登记在张某邦名下,但其中5间房屋暂由张某珍父亲使用。张某珍父亲过世后,张某珍与丈夫张某兴仍占有使用房屋,拒绝归还。
2020年6月,张某邦提起了诉讼,要求张某珍与其丈夫张某兴返还上述房屋。由于涉案房屋历史跨度大,案件受理后,为查明本案房屋归属权的事实,法官赶赴涉案地点,经过认真的调查、走访,在土楼内以巡回的方式审理此案。
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同意将其占有的5间房屋交还给张某邦。
图①:法官来到百年土楼争议现场。
图②:法官在土楼内现场调解。
图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主持下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