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们一家三口现在安顿好了,您可以来收房了。”日前,将乐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被执行人肖某的电话,在肖某的配合下法官快速完成了交房手续,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4月,肖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赵某借款12万元。后肖某生意失败欠下债务,迟迟未归还赵某这笔借款。于是赵某向将乐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生效后,肖某仍未归还欠款,赵某便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李法官将肖某名下仅有的一处住宅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王某通过竞拍取得该房产所有权。
正当李法官向肖某发出腾房通知时,肖某打来电话,向李法官讲述了自己目前的困境,请求法院能够暂缓执行。经调查,确认肖某所述情况属实后,李法官采取灵活执行的方式,向王某说明了肖某的实际情况,希望他能够同意适当延长交房的时间。经过李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王某同意在肖某的妻子生产并安顿好新住所后再交房。很快,法官如约在肖某的配合下快速完成了交房手续,顺利执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