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始终围绕司法手段护航实体经济发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面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怎样做到既保证执行的效率又防止矛盾激化,努力营造和谐氛围?怎样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关系,实现“多赢”局面?成为现阶段衡量法院执行队伍水平,考验人民法官智慧和经验的关键指标。
2020年8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书,要求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敦促其履行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共计68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吴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不久,吴某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时,发现银行账户已无法转账取现,严重影响了其洽谈业务。迫于无奈,吴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因疫情原因,公司目前因经营不善,确实无力按期偿还债务,希望等资金回笼后再行偿还。随后,执行法官将该情况告知李某,李某也表示目前自己做生意急需款项周转,无法再延缓收款时间。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两难困境,执行法官意识到对于本案的执行,法院的一个裁定很可能成为决定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重要因素,因此,法院不但要依法、充分、及时地保护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充分考虑如何妥善处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为企业在疫情冲击之后维持正常运转提供最大便利。
在后续执行中,法官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通过多次谈话希望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将双方的损失最小化。一方面,向李某讲明吴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争取李某同意延缓履行期限的请求,依法解除限制,帮助吴某渡过难关。另一方面,要求吴某加强与李某的沟通协商,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多方努力,积极筹措还款资金。
执行法官的协调工作为吴某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而其也听取执行法官的建议,多管齐下,积极配合。终于在11月25日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4日后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双方对执行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并对法官所付出的努力表示由衷的感谢。至此,一场关乎企业生存的案件顺利执结,整个执行工作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关照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住了市场主体,有力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