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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法院系统五人三集体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沈圆圆)为隆重表彰在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党中央、国务院授予1981名同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1501个集体“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其中,法院系统内5人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3个集体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他们是: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派驻喀喇沁旗脱贫攻坚推进组联络员、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宋占国,湖北省英山县方家咀乡葫芦盆村驻村工作队原队长、英山县原副县长(挂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处处长周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新丰村驻村第一书记兼扶贫工作队队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罗永辉,贵州省罗甸县木引镇木引村第一书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余伟,生前为青海省玉树市下拉秀镇苏鲁村第一书记、玉树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弋肖锋(藏族),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汝城县长洞瑶族村帮扶工作队、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帮扶办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1-02/26/content_201475.htm?div=-1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302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