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3月4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多人涉毒案件。
公诉机关以贾某宜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贾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彭某来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吴某良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龙某斌涉嫌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危险驾驶罪,田某平涉嫌犯运输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向本院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贾某宜、贾某共谋贩卖毒品,二人通过彭某来联系怀化市的石某华购买了20克毒品。贾某宜以免费吸食为好处,叫龙某斌和徐某钧帮忙贩毒。
彭某来在吸食该批毒品时认为质量不行,贾某宜便与彭某来、龙某斌、田某平去找石某华换毒。四人与石某华见面后,以请吃饭为借口将石某华强行带至保靖。四人在保靖复兴镇高速路口与吴某兴等人汇合后将石某华带至复兴镇的一座山上,对石某华进行了殴打,并将石某华拿出身份证蹲在毒品前进行拍照,威胁其如果不退钱,便将其送至派出所。石某华感到害怕便将钱退给了贾某宜、贾某。
此外,吴某良在2020年5月30日通过赚差价的方式向吸毒人员郑某堃贩卖毒品。
龙某斌在2020年4月17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受伤、车辆及相关财物受损的交通事故。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