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有温度、有力度、有强度,为我追回了货款,保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辛苦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从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取了6.9万余元执行款,高兴地为执行法官点赞。至此,这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谷某系朋友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谷某称能够买到一次性现货医用口罩,刘某以每个3.3元的价格向谷某购买了3万只口罩。孰知,谷某收到9.9万元货款后,只邮寄了10个口罩给刘某,退还了3万元后拒绝返还剩余的货款。多次索要无果,刘某将谷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谷某返还货款6.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谷某仍拒不履行义务。2020年10月12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均被退回。同时,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到谷某在河南商丘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为防变数和确保案件的顺利执结,执行干警带着相关材料赶往河南商丘某保险公司,准备依法解除谷某名下保单,提取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此时的谷某万万没想到,远在河南的保单也无法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6.9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