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
黄海龙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3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张晓钦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何仁学、赵乐秦、杨静华、刘有明、郑俊康、全桂寿、李延强、李新元、李宏庆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鹿心社、蓝天立、孙大伟在主席台就座。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应出席代表681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625人,符合法定人数。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0年,全区法院坚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奋力投入平安广西建设;坚持司法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综合治理,推进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取得新成果;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汇聚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合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903582件,审结执结844824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19.19%和20.65%,其中新收案件842951件,上升22.12%。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23件,审结执结17665件,分别上升11.1%和14.65%。4257名员额法官人均办结案件198.5件,同比增加34件。案件收结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办案质效稳中向好。
黄海龙说,全区法院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及时出台指导意见,为抗疫护航、为发展大局服务,展现司法担当作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51844件,涉及争议金额1432.67亿元,有效化解纠纷,维护市场秩序。出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妨碍营商环境的负面清单十条,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全区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比2019年缩短178天。
奋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三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54件6019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财产5.85亿元,已处置、执行3.1亿余元,深挖移交涉黑恶线索1890条、“保护伞”线索413条,提出司法建议578份,有力促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推动行业整顿、堵漏建制。依法惩处了一批作恶多端的“沙霸”“路霸”“村霸”,净化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拍手称好。全区法院已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十大诉讼服务系统平台为支撑的一站式服务总框架,群众诉讼更加便捷高效,“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一年来,全区法院坚持综合治理,推进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取得新成果。受理执行案件305797件,执结292334件,同比分别上升45.82%、48.9%,执行到位金额315.19亿元。全区法院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61个集体、13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其中16个集体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称号,24名个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黄海龙表示,2021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奋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