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在参加崇左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把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2021年1月2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代表、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参加崇左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报告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篇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催人奋进的好报告,他完全赞成。黄海龙表示,全区各级法院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把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黄海龙认为,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和全区工作大局,做了大量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有许多创新和亮点。立法方面,针对性强,围绕全国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来立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助推“双胜利”举措强,为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助力三大攻坚战落点准,监督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广西治理现代化成效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良法保障善治理念,通过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社会治理领域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对司法、执法、行政等监督举措,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把法律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服务代表、服务群众质量高,走出了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代表工作之路。
黄海龙表示,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近年来,全区各级人大切实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为巩固基本解决难成果,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专门听取审议全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法院以更有力的司法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广大代表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展。借此机会,他代表全区法院对各级人大机关和各位人大代表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