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带着对自己所要从事的工作的一知半解,我进入了法院工作,成为了一名法院人。如今,不知不觉走过了二十多年,无论是作为一名法警还是在审判岗位,我始终带着对法律的敬仰,与法始终没有分离,也经历了法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司法责任制的改革,也见证了这个期间法院的发展和变化。
记得在1997年8月我才到勐腊法院时,法院发出的法律文书还是铅字打印,打印室内铅字打印机、蜡纸、油墨、滚筒,虽然落后,噼噼啪啪的忙碌声倒也悦耳。到如今,现代化、智能化办公设备,让工作也更便捷。曾听老同志说:在过去几年里,他们是骑着自行车走村串寨进行办案,大部分时间都是耗费在了路程上,而到如今,交通工具有了改进,送达也进行了部分外包,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二十多年来,大盖帽不见了,红肩章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法袍、法槌,还有现在新的奶奶灰制服。从法律文书需要经领导审批到审判权向法官手中高度集中,法官职业化独立审批法律文书。从整个法院只有一个审判法庭,在办公室直接审案,到如今5个现代化法庭已不够满足审判需要。从这些现象反映出“十五大”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选择了法院这个窗,来感受“依法治国”国策的进程和成就。于是一段打官司的经历,一场偶然的庭审旁听,一份出新的判决书,都可以成为体验今天人民法院巨变的绝好“参照物”。过去,人们对于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习惯以“法官”相称。直到2002年3月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之后,这样状况才有了根本性改观。司法考试,除了抬高了进法院当法官的门槛之外,还向社会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进了法院,并不一定都是法官。从社会对法治这一称呼的理解上也体现了一种变化。在法官面孔日渐清晰起来的同时,还有一份呼之欲出的职业精神在崛起。在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人大任命成为了一名法官,这几年来,我用自己特殊的方式,记录着形形色色的悲欢离合,生意场上的扑朔迷离……少了一些急躁,多出的是一分理性。
从程序到实体的每一个领域,天天都有变化的花朵在竞相开放。从2002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新法官法到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每一个前行的步子里面都盛满了法制进步的印子,而在这个进程中永不变的是法院人追求公平公正的心。
依法治国、和谐司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中国前进的是司法改革的脚步,在这二十多年里,法律已然从冰冷转向温暖,从高高在上转向贴近民生,从治恶转向扬善,从打击违法转向保护守法。我国的法治之路越走越坚实、宽阔,我国的法律越来越健全、公正!
供稿:勐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陶琪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