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0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俊通报了云南法院2020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情况,云南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广川发布了云南法院2020年涉民生专项执行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云南高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唐时华主持。
云南法院去年
受理执行案件246915件 结案235059件
吕俊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6915件,结案235059件,同比分别上升11.11%和11.47%,未结案下降34.31%,执行到位金额394.54亿元。
全省法院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发放执行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保障申请人权益。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对于不自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查封、冻结、扣押其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及其他财产;对于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传唤、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使其迫于法律威慑力积极履行义务。
同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对1572名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269万元;推行集中保险救助72人,救助金额81.13万元;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47名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执行到位金额20.73亿元
云南高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自2014年以来,每年春节前都在全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云南高院部署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贯穿其中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实。
在涉民生专项专项执行行动中,全省法院紧盯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九类涉民生案件,及时兑现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0944件,执行到位金额20.73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中基层法院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取得了明显战果。昆明市两级法院加强执行联动,穷尽执行措施,共执结涉民生案件7383件,执行到位金额4.69亿元;寻甸县人民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47件,执行到位金额4900万元。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以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48件,执行到位金额1.34亿元。
多措并举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
全省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执行措施的合理性和适度性,稳妥推进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一方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充分运用罚款、拘留、搜查、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另一方面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做到适用精准、救济及时;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此外,为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云南高院进一步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把涉民生案件执行从集中攻坚专项工作转向常态化工作,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与执行整体工作同步统筹、同步推进。通过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坚持司法网络拍卖,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移动执行平台和GIS可视化管理系统,上线“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等一系列举措,全省法院执行成效整体上升,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同步提升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