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当前,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停步。
云南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月25日,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甲等5名被告人一案进行宣判。和以往不同是,法庭内只有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而5名被告人则在远程提讯视频室里,这是一场“隔空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 2012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吴某甲、吴某乙、字某某等多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参与赌博,被告人张某甲等人以在赌场上高利放贷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获取非法利益。为索要非法债务,被告人张某甲等人在巍山县、大理市境内多次实施威胁、恐吓、殴打他人以及故意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张某甲为首的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层次分明。被告人张某甲为组织领导者,负责组织、指挥、领导手下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张某乙、吴某甲、吴某乙、字某某为骨干成员,严格按照被告人张某甲的指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此,法院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八年、张某乙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吴某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吴某乙有期徒刑一年。
巍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进行实时视频对话,实现了隔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