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十支部与第十二支部按照高院机关党委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两个支部经过前期筹划,拟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在征求社区居民听课需求的基础上精心备课,走进社区,对全国两会精神及民法典进行宣讲。会议由第十二支部宣传委员桑吉卓玛协调召集,第十支部廉政监督员洛桑尼玛主持兼翻译,由第十二支部书记郑丽宣讲。
6月23日下午,区高院机关第十支部与第十二支部早早来到八一社区党支部。首先,第十二党支部书记郑丽对全国两会精神作了简要传达,提出在当前,要认真学习两会精神,贯彻习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藏方略,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来,为建设平安西藏、美丽西藏,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
宣讲会上,第十二党支部书记郑丽不仅讲解法律,还结合实践举出贴近百姓生活的详实案例;第十支部书记白玛旺姆也做了精彩地诠释与分析;与会的双联户代表及居民约五十余人认真倾听,并进行热烈互动,表示非常感谢高法组织的此次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