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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联合邮政部门发行民法典施行纪念封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推动民法典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2021年1月1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联合邮政部门制作发行了民法典施行纪念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同日,中国邮政发行了纪念民法典施行邮票。为了全力扩大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受众面和知晓率,提升宣传影响力,临河区人民法院在自媒体宣传、“法官六进”活动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以民法典施行纪念邮票发行为契机,与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合作,制作发行了民法典施行纪念封。

  该纪念封采用民法典、獬豸、阴山和临河区法院审判楼等元素作为主题图案,寓意作为民法典施行的主力军,人民法院将切实宣传、贯彻、维护好民法典。该纪念封配套贴用了当日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纪念邮票,发行量为1000枚,同时刻制使用了一枚纪念邮戳。

  

  

  

  

  

  

  在发行现场,有不少集邮爱好者在排队等待加盖当日的邮戳和临河区法院制作的纪念戳。当天,临河区法院还向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和市集邮协会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并与巴彦淖尔市老年邮协、铁路邮协、林业邮协和北疆邮学会等互赠了纪念封和民法典主题明信片。

  


原文链接:http://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691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