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迎建党100周年,紧密结合当前启动的党史教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月23日发出通知,在高院机关开展送创新理论、送党史教育、送法律服务“三下乡”活动。
新疆高院“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送创新理论下乡。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制订下农村基层宣讲计划,通过形式多样的巡回宣讲,阐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充分运用驻村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确定,送党史教育下乡。在乡镇农村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迎接建党100周年。墨玉县6个驻村和高院派出第一书记所在的11个村工作队党支部与所驻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通过党课辅导、主题党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驻村党员干警与党员村民共学党史、共话感悟。组织党史巡回基层展览,运用展板、书籍、图片展出与讲解相结合方式,推动“党的红色记忆”走深走实,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下乡”活动实施方案部署,送法律服务下乡。结合执法办案,广泛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组成高院法官宣讲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形式,不断扩大宪法法律特别是民法典的宣传力度。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走访入户、农民夜校、升国旗和农村“大喇叭”宣传等时机,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讲,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