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诉源治理,去年至今创建枫桥式法庭7个,成立法官工作室91个,指导基层诉前调解并开展司法确认,结案率达98.30%,调撤率达94.89%。
该院创新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辖区经济发展实际,先后建立了10项常态化诉源治理制度,涉及产权保护、知识创新、案件纠错等领域,覆盖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环节,主动与文旅局等行政部门、人民银行等管理单位对接,组织座谈会、交流会30余场,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强化金融审判,联合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多家单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设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建8个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推动金融纠纷案件快审快执。
该院跟进辖区经济发展步伐,完善企业破产工作机制,明确“执转破”案件释明、审查、启动、受理、宣告等各环节要素,切实打破执行与破产流程藩篱。对于丧失竞争能力的企业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确保此类案件6个月内审结。推动成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有效破解产权、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破产费用保障等难题,推进破产工作有序进行,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