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以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创新措施,科技赋能,大力发挥基层作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1月20日一大早,在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法庭调解室里,法庭庭长艾合买提·依米提像往常一样,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调解,被告同意按照分期付款方式5年内将欠款还清,并签订了协议。2014年至今,这里共调解审理执行案件3500余件,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5年来,新疆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切实有效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推进多元化解纷机制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从各类调解室到法官工作室,从“云间”庭审系统到乡村巡回法庭……各级人民法院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司法服务也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
“十三五”期间,全区法院积极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群众利益表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类调解组织蓬勃发展,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自2018年至今,我区各级法院建立了106个“枫桥式”法庭、1486个法官工作站或便民服务站、56个巡回法庭,打造“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社会治理平台。
资源沉下去
阵地强起来
“十三五”期间
新疆各级部门协同配合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
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不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社会治理格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