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旅途 法护身边
我区设立74个旅游巡回法庭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旅游巡回法庭建设,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供及时的司法服务,开启便捷服务新疆旅游业的司法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74个。
旅行途中与他人发生纠纷,最担心的是时间耗不起。我区旅游巡回法庭实行“110”司法服务模式,开通法官值班服务热线,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介入,大部分案件均在诉前调解。从“就案办案”到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我区法院依托旅游巡回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近日,富蕴县人民法院发现,一景区向公众宣传“免费游”,但游客来旅游时又被收取区间车费,涉嫌变相收费。该院向富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司法建议,纠正旅游公司的不当行为,已被相关单位采纳。
针对旅游纠纷具有的证据不易固定、当事人行程紧等特点,我区各地法院加强旅游纠纷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选派资深员额法官处理旅游纠纷,提升案件审判水平;积极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协调,拓展法院诉讼服务渠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如今,我区大多数4A级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已设置宣传牌,公布二维码宣传推广“新疆移动微法院”,实现网上立案、当日送达、当日审结。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旅游纠纷案件,简化办案程序,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速审速裁,即时履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