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乌什县人民法院
依法开庭审理
一起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0年1月11日,被告人依某干完农活回到家里,看到红隼在吃圈养的鸽子,便用扫把捕猎红隼,并在围捕过程中将红隼杀害。为防止其它鸟类吃种植的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被告人依某将红隼的尸体悬挂在玉米堆上面,用来警示其它鸟类。
2020年2月21日,同村村民路过其家门口发现红隼尸体后举报。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764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