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抢劫8元获刑一年 抢劫罪不以数额量刑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抢劫8元获刑一年 抢劫罪不以数额量刑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抢劫8元钱,获刑1年?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认为抢劫小额金钱不算犯罪,甚至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法院量刑标准是什么?真有这么严重吗?

  “教科书式”的案例来了,将为大家答疑解惑。

  

  ■案情

  2019年11月初,19岁的铁某到乌鲁木齐市找工作。可工作没找到,他身上带的钱却快花完了。眼看着吃饭都成问题,铁某萌生了抢劫的邪念。

  11月19日21时30分,铁某尾随被害人郑某来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某单位家属院。在一隐蔽处,铁某趁郑某不备,从后一把抱住郑某并用右手捂住她的嘴,索要25元人民币。其间,郑某右眼下方被擦伤。

  之后,郑某摸索着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找出6枚一元硬币和2张一元纸币,递到铁某手上。

  案发后,铁某主动自首,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

  近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

  法院审理认为,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据相关法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在此案中,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被抢赃款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说法

  据此案主审法官介绍,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63702.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