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彭阳县纪委监委抓实抓好线索管理、案件查办、处分执行、回访教育四个环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抓职责,确保线索管理有精度。案件监督管理室做好“管理员”,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反馈归档,提高问题线索管理水平。做好“协调员”,充分发挥协调能力,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完成问题线索的移送工作。做好“统计员”,定期将问题线索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做到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对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实时掌握问题线索进展情况。
抓质量,确保案件查办有深度。案件查办中坚持依纪依法与实事求是相结合,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裁量等方面责任层层明确,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既剖析深层次原因,又评估客观危害性,准确把握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妥当处置,确保每件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抓执行,确保处分执行有力度。案件审理室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使被处分人明白自己所受处分的档次、时限,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社部门,填写《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报告单》,并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沟通联系,确保处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受处分人员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工资按规定调整到位。
抓回访,确保审查调查有温度。始终把“暖心回访”作为打通审查调查“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措施,通过采取直接回访、委托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通过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激发其改过自新的内生动力,从而使他们更加积极地工作生活,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彭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