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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12月23日,省政府公布了《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4号),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危险性大,我省高危企业多、高危行业集中,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市政、物业等多个行业领域存在大量的有限空间,其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11.6万个,工贸行业14.7万个,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极易引发事故。近年来,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情况下,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在当年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中占比却呈明显上升态势。剖析事故原因,主要是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不健全、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现场操作不规范、盲目施救造成的。为此,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为加强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六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第1-6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有限空间的定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职责、科技创新、宣传教育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7-14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承发包管理、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项制度逐一进行了细化。

  第三章,现场作业安全,第15-29条,明确了有限空间现场作业的总体要求,规定了作业方案、安全交底、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细化了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整个作业流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30-34条,对监管部门重点检查的内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处理等作出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35-38条,对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39-40条,对制定公布全省有限空间目录和施行日期作出规定。

  三、总体原则

  《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参考国家原安监总局《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2015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借鉴宁夏等兄弟省份立法经验做法,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总体上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注重系统全面,从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建设和现场作业两个层面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适用范围涵盖全省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我省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原因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三是紧密联系实际,要求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结合监管行业领域、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规定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四、举措说明

  《规定》精准聚焦解决全省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问题,明确了诸多务实、管用的举措。一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不当、盲目施救极易导致次生事故发生。据统计,有限空间事故死亡人数中50%以上是救援人员,近80%的事故是因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人数增多。为此,《规定》要求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防护用品、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设置救生绳,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首先采取外部救援方式,减少进入式救援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不同情况,逐一明确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提升应急演练效果,除对一般的有限空间作业演练作出规定外,对具有季节性特点或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明确应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演练,以便及早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二是注重教育培训效果。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危险性认识不足、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此,《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并明确了五个方面重点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本单位有限空间基本情况,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三是明确现场人员及职责。作业现场人员职责不清、不正确履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为此,《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方案要求,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及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四是推动科技手段运用。《规定》遵循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原则,要求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替代人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并明确了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但又确需立即开展作业的,要采取外部控制、机器人作业等方式替代人工实施作业。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0/12/30/0300691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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