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工作实战化实效化建设,通过“五抓五提升”,着力打造专职人民调解员新品牌。2020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5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彰显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抓组织建设,提升调解覆盖面
区司法局始终把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扩展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区有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66个、个人品牌调解室8个、行业性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环境保护调委会)4个、专业性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消费纠纷调委会、婚姻家族纠纷调委会)4个,还成立了下花园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全区专兼职调解员达256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调解组织网络,织密了“人民调解防护网”,初步构建起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
抓队伍建设,提升专职调解力量
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会同各乡镇(街道)经过多次商讨,牵头制定了《下花园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方案》,明确了招聘原则、招聘条件、招聘录用程序等,与各乡镇(街道)成立联合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招录工作。2020年1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公示后,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正式聘用上岗,充实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开展工作。此次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来自退休的老干部、老教师等,综合素质强,群众基础好,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人民调解工作。
抓机制建设,提升纠纷化解质效
区司法局建立完善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范围、调解流程、调查取证、档案管理、文书制作上报等工作机制,出台了《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下花园区关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责任、调解台账、工作例会、学习研讨、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学习培训等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同时,指导各调解组织建立随排随调、及时化解工作机制,确保纠纷发生后,有人调、及时调、调得好。推行工作月报制度,及时跟进掌握调解情况和纠纷数量。遇有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公职律师和有经验的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每年80万元用于人民调解员薪酬及“以案定补”。通过多措并举,有效调动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与乡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小组、网格化管理相衔接,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回迁房安置、高铁占地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调解,先后化解信访案件百余起。
抓典型示范,提升乡村善治能力
区司法局着力在专职调解员中培树典型,树立标杆、示范引领,带动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广泛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营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认同、群众支持的人民调解工作氛围。目前,全区打造出乡街、社区个人品牌调解室8个、品牌调委会1个,涌现出以王慧敏、王桂花、井玉枝、高连胜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王慧敏将自己用真心、细心、耐心,融情、理、法的调解技巧,传授给身边的每一名调解员,带动了一批、引领了一片。王桂花从事基层调解工作30余年,熟悉群众法律需求,基层调解经验丰富,坚持“四个一”,用好“五字功”,带领社区兼职调解员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调解技能,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抓培训考核,提升调解工作成效
区司法局坚持多种形式抓培训,提升专职调解员业务能力。邀请专家就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调解文书制作、网上案件填报、调解技巧等进行专题培训。利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微信群,搭建专职调解员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组织现场研讨,了解专职调解员工作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给予具体指导。实行年度述职考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行动态管理。2021年新年伊始,区司法局首次召开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会,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围绕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晒成绩、谈经验、讲问题,并邀请公职律师现场咨询解答法律问题,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