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办公室下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对我省法律援助年度评价考核有关标准内容进行明确。
该标准从服务体系、服务效能、服务质量、经费保障使用、宣传培训及其他工作等方面,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评价科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经修订后的评价标准既突出评价工作的重点,又兼顾各地工作实际,评价科目和评价内容设置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必将进一步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
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有力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质量在全国质量评估中连续多年名列第一。2019年,全省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5844件,其中刑事案件48507件,占比35.7%,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9.2亿元。今年上半年,各地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受理各类案件70237件,同比增长15%以上,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