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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助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是提高全民健康医疗水平的重要基础。国家卫健委确定在全国建设五个健康医疗大数据区域中心,并确定在山东省建设北方中心,同时要求山东省在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特别是立法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其他省市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北方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北方中心已成为当前唯一通过国家评估和授权建设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在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山东省出台国内第一个医疗健康数据管理方面的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2条,对我省行政区域内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汇聚、存储、开发、应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给出了明确规范,确保了在政策制度上为健康医疗领域资源利用和开放运营保驾护航。

  目前,北方中心建设正在快速推进。11月6日至8日,“2020第四届世界生命科技大会”在济南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出席大会并讲话,山东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和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出席会议并致辞,20余位院士、千余名国内外医学界、科技界、产业界精英人士进行了高层次学术交流。根据规划,北方中心将以山东为起点,依托政策法规保障开放运营,立志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健康医疗大数据高地,打造健康医疗产业示范园区,促进大健康产业资源有效聚集,整合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与大健康产业资源,为落实党和国家“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部署做出努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1/8a6d2f79-1730-4795-b571-520e3dab05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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