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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修改完善案件指派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于近期对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通过四个方面的充实、修订,以保障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更加合理,促进律师均等化的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一、充实法律援助承办团队。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承办团队除法律援助律师团外,还包括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团队、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办团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志愿团队、未成年案件承办律师团等团队。法律援助律师团名册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二、市中心在案件指派工作中推行“点援”制,“点援”应当从已组建的律师承办团队中选定。三、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值班律师不得承办该岗位受理的劳动仲裁法律援助案件。四、律师每年度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不得高于上年度法律援助律师团人员平均办案量的2倍。群体性案件和对承办案件有专门规定要求的除外。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1bcb4b1d-5e7d-43b6-9eff-1a95071ab27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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