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池州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添活力、增动力,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75个,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促进管理实效。按照组织制度健全、民主设施完备,法治建设有效、经济社会和谐法治的标准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普遍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搭建“村广播、公告宣传栏、村民微信(QQ)群、村务简报”四位一体村务公开平台,细化农村党务、财务、事务、服务公开内容和形式。今年以来,全市农村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深化依法治理,提高民主法治。注重加强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组长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有序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定向服务所在村和社区,参与基层自治、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等。全市村居“法律明白人”8975人,“法治带头人”1045人,开展各类法律活动1200余次。
三是强化普法氛围,打造法治阵地。着力打造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村(居)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全覆盖。推进省级中心村“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一个农家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组织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播放法治电影、开展法治讲座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注重村情掌控,加强基层调解。推进“网格化”治理,全市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802个,组织村干部、政法干警、基层综治人员、村民志愿者进入网格开展村情、矛盾大走访大排查,建立村居家事、土地流转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