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颍州区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度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掌握全区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做好法治建设三项指标赋分工作,近期,由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对全区15个乡镇街道、47家区直单位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认真学习省、市法治建设考核精神及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要求,对照市级考核方案,结合颍州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度颍州区法治建设三项考核方案的通知》,明确被考核单位、考核内容,指标细则及评分标准等。
二是着力减轻基层负担。本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考核采取提交自查报告、部分台账资料、日常工作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既不打扰基层工作,又能客观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公平公正、简单易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相关得分、数据、考评依据将报送至区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作为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度区政府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将法治建设三项指标比重提升至近10%,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强力推动颍州区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