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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办理首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事项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山东省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6月17日,省司法厅顺利办理首例“接诉即办”事项。

  



  山东省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共同管理并依托现有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设立的负责解决企业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诉求、意见建议等事项的渠道。按照山东省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接到办理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回复来电人、15个工作日内解决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接诉即办”平台。

  



  6月17日,省司法厅接到首例办理通知单后,第一时间与来电人取得联系询问其诉求,针对来电人咨询律师事务所是否需要进行企业年报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解答内容为:“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申请通过后,省司法厅制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事务所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该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本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当日,省司法厅将回复、办理情况及时通过山东省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平台办理系统反馈,经“接诉即办”平台工作人员回访,来电人对该办件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落实好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做到“企有所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6/237d5dcd-45cc-40f6-8ba6-d76b538deb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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