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芹,女,汉族,1969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2005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从事律师工作近20年来,勤于钻研,乐于奉献,积极为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潍坊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首聘律师,免费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代理案件,为职工及其亲属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立足法律服务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尽职尽责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作为市人大立法专家,多次参加地方立法活动,组织专业律师承接《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法规起草工作。时刻关注民生,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法律援助法》《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100余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