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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法援助力“高墙内”的“隔空”审判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场因为排队引发的冲突,赔偿2万元,获刑一年三个月,这场冲动惹的祸,让被告人丁某后悔不已,自案件发生以来,被告人丁某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审理恰逢新冠病毒防控时期,人出不来,也进不去,庭审该怎么继续,律师该如何辩护,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场“高墙内”的“云”辩护。

  

  

   2019年6月,被告人丁某与被害人刘某因为排队产生后纠纷,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丁某把刘某打成轻伤二级,随后丁某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关押。2020年1月8日,由于被告人丁某没有委托辩护人,东开区人民法院根据刑辩全覆盖工作要求,向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送达了辩护通知,市中心指派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龙为被告人丁某一审阶段提供刑事辩护。接到指派后,陈律师立即查阅相关的卷宗材料,积极会见嫌疑人,确定了开庭辩护方案,为庭审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3月20日,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丁某、在家的被害人刘某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法律援助律师陈海龙到庭审现场为丁某辩护,庭审中,丁某说“一时的冲动,犯了法,我太后悔了”,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所犯罪行认罪认罚,陈律师结合本案事实提出了“被告人丁某系自首、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赔偿被害人刘某2万元。

   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多方位、多角度利用互联网将法律服务由“线下”转至“云上”,既有效的避免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又维护了被群众的的诉讼权利,保障了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除了“云辩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开通了“云咨询”“4G上门服务”等网上法律服务功能,通过微信、网站等方式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防控疫情贡献一份力量,努力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践行者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4/39e898fb-6812-42e2-aff9-be151bc8e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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