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12月6日讯(记者 王杰学)为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我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指出,到2021年年底前,各市(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有效融合。2022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成,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通过推进优化法律援助、发展多领域法律服务、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等,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通过健全法律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监管、加强技术支撑,提升我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