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参加自治区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的代表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2020年,全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代表们认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法院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全年重点工作,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坚决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依法服务自治区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代表们认为,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聚焦重大任务,助力发展和安全。聚焦社会治理,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司法为民,保护民生民利。聚焦强基固本,打造过硬队伍,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建议,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