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每年岁末,农民工能否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不仅关系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生计福祉,更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
1月21日至2月底,我省三级法院开展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冬季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主动筛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多项措施严厉惩戒欠薪行为;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执行;及时兑现,发放到位,让农民工过个舒心年。
主动筛查、严厉惩戒
让被执行人处处受限
“为了让农民工安心过年,我院立刻开展自查,梳理已经立案和终本案件,发现有两个案件还在执行中。”专项行动中,吴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景翔督促执行法官陈会通庭长重点办理这两个案件。
其中,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黄某均有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局在接到执行人申请后,立即将被执行人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找寻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查询,发现王某在山东有一处房产。执行局立刻委托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代为查封王某的房产,德城区法院立刻将王某房屋进行查封。执行局还对王某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等进行了冻结。
“有能力偿还农民工工资,却拒不偿还,我院依法对你采取多项联合惩戒措施。”执行法官陈会通庭长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沟通,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后果。
很快,王某在高压执行下,主动与执行局取得了联系。1月29日,农民工王某、黄某均收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共计43549元。
“我院案件执行时间平均为80多天,这个案子只用了不到20天的时间。”王景翔说,这次执行这么快,一方面是该院严格执行省法院集中专项执行要求,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人紧盯此类案件;另一方面,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被执行人处处受限,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群众反映最强烈、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三级法院高度重视,持续加大该类案件执行力度。”省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振洪说,这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集中执结具备履行条件欠薪案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对重点欠薪违法行为“黑名单”的社会公布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力度,重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未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先“释法”后“亮剑”的策略,切实保障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让申请执行人享受便捷司法服务
“感谢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5天的时间我们就拿到拖了两年的工资。”通过电话,申请人高某向栾城法院执行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2018年3月,申请人高某组织48名农民工参与被告石家庄市某建筑公司负责的栾城区惠源路施工项目,项目完工后,被执行人迟迟没有给付工资。高某将该公司诉至栾城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2月1日高某向栾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申请后,我院当天完成立案,后由指挥中心网络查控小组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
栾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崔震说,他们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查控、优先执行,坚决打击个人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坚决杜绝涉农民工工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问题,多方面、多渠道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2月2日,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多张银行卡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采取网上冻结,需15天后才能进行扣划。
快立快执每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千方百计确保农民工带“薪”过年。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执行人员分两组奔赴七八个银行网点,采取现场冻结、扣划措施。2月5日,49位农民工拿回了128万余元的工资。
李振洪介绍,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各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全程督导指挥,对重点案件及时调集力量。严格落实“五定一包”清案责任制,把每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员身上,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实行责任倒查,让农民工切实享受到便捷暖心的执行司法服务。
及时兑现、发放到位
让农民工过个舒心年
2月5日上午9时,气温零下14摄氏度,在宽城满族自治县峪耳崖镇三道河子村村口,寒风阵阵,宽城法院执行人员早已等在那里。
据介绍,承德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一案中,宽城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查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复工复产,暂时无力履行全部款项。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主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进行沟通,最终到位现金10万元。
考虑到疫情因素,执行干警何庆新、于佳宁、李扬等人驱车到三道河子村村口,现场为农民工发放工资。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何庆新组织59名工人佩戴口罩分批排队领取拖欠的工资。
“多亏了法官的帮助,我们终于可以过个舒心的春节了!”正在领取工资的农民工脸上洋溢着笑容,由衷地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宽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润国介绍,他们一直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月2日专门召开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动员会,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12家被执行企业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后,各承办人对其负责的被执行企业责任人约谈。在承办人进一步释法明理和强大执行威慑下,宽城法院执行局于会议召开当天执行完毕19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到位案款35万元,75名申请人拿到工资款。
据了解,目前,欠薪企业更多的是小加工厂、农产品养殖厂等易受市场变动影响的小企业。由于这些小企业用工形式混乱,而农民工证据意识、维权意识淡薄,加上诉前准备不足、财产线索缺失等问题,相关的法律关系难以确定,造成案件审执难。
对此,杨润国呼吁,多方力量合力,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比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定期巡查,督促企业按时履行义务;农民工要增强维权意识,及时到工会等部门反映情况或举报;企业也应提高经营能力和法律意识,及时结算用工工资,避免因信用问题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根据多年执行经验,王景翔提醒农民工兄弟,要树立证据的观念,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要保留好相关的流水凭据、工时记录等。有了被执行人线索时,及时联系法院或者报警,尽量拖延被执行人至执行人员到达现场,以便及时执行。
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我省三级法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369件,执行到位金额5331.7万元,一审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3件,判处实刑16人,缓刑14人,拘传欠薪被执行290人,司法拘留35人,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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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2021年03月15日《河北日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