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最终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2020年8月24日,巫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行驶中与郑某某骑的电动车相撞,导致郑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巫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致使郑某某左锁骨粉碎性骨折,住院9天,花去医疗费16406元,后期手术还需要支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约18000元。郑某某诉至琅琊法院要求巫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4000元。
琅琊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巫某某刚开始打工,还没有拿到工资,家境也十分困难。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巫某某赔偿郑某某40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