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瞿某某不仅抗拒执行,还冒充人大代表威胁执行法官。面对气焰嚣张的瞿某某,执行法官在查明瞿某假冒人大代表的真相后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瞿某某看到法院动真格,立马认怂,不仅退还了不当领取的钱款,还对自己假冒人大代表威胁法官的行为进行了忏悔。
申请人律师清点执行款
2014年,原告彭某某之女向某某将母亲与他人共有的房产的二楼卖给了被告瞿某某。由于此房产一楼门面出租,自2014年至2019年门面租金中属于原告彭某某的5.35万元被瞿某某领取。2020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吉首法院判决被告瞿某某归还5.35万元租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判决后,被告瞿某某不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彭某某申请执行。
2021年2月,吉首法院执行法官向被告瞿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在电话通知瞿某某的过程中,瞿某某自称是人大代表,并且对执行法官进行了威胁:“你执行我我也可以执行你”,“我相信你那个位置你也坐不了几天”。执行法官面对瞿某某以人大代表身份的威胁既不轻信也不畏惧,而是在第一时间就到相关部门对瞿某某的身份进行了核查。经多方了解确认,瞿某某所谓的“人大代表”的身份为假冒。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将被执行人瞿某某传唤至法院,指出其假冒人大代表、威胁法官的恶劣行径是对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严重亵渎,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再一意孤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被执行人瞿某某仍然不思悔改,不停的污蔑诋毁法院、法官,态度极为嚣张。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吉首市人民法院当即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看到执行法院动了真格,瞿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急忙向执行法官道歉并将不当领取的5.35万元及其利息履行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