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主动排查回应群众诉求
就地化解满足百姓需要
过去一年
首都调解工作做得如何?
用数据告诉大家
1、一年总成绩
组织队伍篇
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725个,选任人民调解员44001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信息已全部录入调解系统。
人民调解篇
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93541件,调解成功161397件,成功率为83.4%;共达成调解协议97822件,其中已履行协议74493件,履行率为76.2%;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01123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4994件,预防纠纷10517件。调解系统的案件录入率、矛盾纠纷排查录入率上同比上升14.9个和6.9个百分点。
行政调解篇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调解案件825795件(同比增长28%),调解成功323199件,调解成功率39.1%。
2、主要特点
组织队伍结构优化
全市854个行专调解组织,同比增长26.9%,专职人民调解员3149人、同比增长1.55倍。2020年,依申请人民调解案件量同比增长28.7%,更多纠纷当事人信任调解并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争议。
主动调解功能充分发挥
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主动调解25460件、同比增长8.8%;协助当事人申请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8958件、同比增长12.7%;达成协议后反悔35件、同比下降80.1%。全年共排查纠纷501123次、同比增长43%;民间纠纷转为民商事案件量同比下降46.9%。
村居仍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主阵地
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纠纷57260件,1-4季度以20.7%、41.1%、3%的环比速度增长。全市村(居)调委会调解案件39002件,占各区调解案件总数的68%。
行政调解1-4季度分别调解了166491件、193932件、277905件和187467件,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行政调解案件分别占全市行政调解案件总数的40%和59%。
传统高发纠纷类型不变
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仍是人民调解传统高发类型,分别占调解案件总数的9.5%、11%、18.4%和17.5%。而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山林土地、环境污染、征地拆迁、消费、旅游、医疗等纠纷也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更多矛盾纠纷集中在行业专业领域。
行政调解受理的消费纠纷和治安纠纷数量占比高达71%,且比2019年提高了56%和191%,而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同比增长了123%、267%和71%。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扩大
2018年至2020年,行专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分别比前一年增长了27.4%、99.7%和173.3%,在去年整体数据下滑的形势下出现逆势大幅增长。
全市行业专业领域的调解服务主要由市属行专调解组织提供,共调解矛盾纠纷18018件,远高于各区行专调解组织的5540件,且协议涉及金额、达成调解协议量及申请司法确认数量分别同比增长37.9%、19.3%和610.2%,无达成协议后反悔案件。
3、发展形势分析
人民群众寻求专业化调解的意愿更强
2017年-2020年间,行专调解组织数据连续三年上涨,可以看出社区治理中的熟人社会模式被打破,人们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法治意识日趋增强。
随着首都高质量发展,社会矛盾更加错综复杂,金融、消费、医疗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纠纷调解需求越来越多,纠纷当事人更多地信赖和寻求社会知名度高、调解工作能力强、调解工作业绩突出的调解组织服务。
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衔接配合更加紧密
2020年诉前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18263件,占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量的61.1%;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接受信访部门移送委托调解1358件、同比上升42.8%;行专调解组织82.9%的案件来源于法院立案前委派,特别是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20年7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共调解案件1621件,调解成功1559件,调解成功率97.56%,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到达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