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祁金霞)甘肃省金昌市司法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科学谋划部署 法治创建稳步推进
始终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同乡村振兴战略、“七五”普法规划同安排、同考核、同推进。从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角度,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效率落实。制定《关于开展“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按照“八个一”标准,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把法治创建中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村(社区)作为创建重点,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突出普法教育 增强法治意识
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法治扶贫“十大行动”,制定乡村治理和提升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实施方案,以“法律进农村”为抓手,通过开展精准脱贫大讲堂、“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带头人”培训,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养成“法治带头人”,共举办培训班560场次,受训人数达到 10.4万人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大乡村治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进万家”等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意识,提升了群众尊法守法观念;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利用乡村已有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书屋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法治宣传长廊20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书屋、法律图书角172个;充分发挥乡村大舞台的作用,组织秧歌队、民间小曲队、民间舞蹈队等宣传队伍编排法治宣传教育小品、小戏小曲、普法歌进行巡回展演。开展法律宣传32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2万份,巡回文艺展演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万余人次。全市积极打造普法新媒体平台,有效运用村级普法微信群,选准贴近农村实际的普法宣传内容,针对家庭矛盾、土地纠纷等社会生活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努力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突出法治引领 着力提质增效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依托,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型窗口,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2个;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89名律师担任17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健全组织网络,推进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入村社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828件,调解成功4821件,调解成功率99.8%;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两类人员”实现亲情帮教不断线,教育管控双到位;开通“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采取“调解优先、先调后援、援调结合”的方式,为农村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近3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185 件,受援人数 1185 余人,讨回欠薪1289.4万元。
突出基层建设 规范村民自治
坚持用依法治理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基层司法所和村级法律顾问帮助和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172个村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目前,全市已建成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县区命名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金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