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受到处分时心里很难受,但通过与教育回访的干部多次谈话,明白了自己确实有做的不对、不合规的地方,也从内心接受了这次处分。”利通区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对回访人员说道。
2020年,利通区纪委监委通过当面谈话、听取评价、查阅资料、反馈情况、电话访谈等多种形式对87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重点回访了党政机关干部、村干部等受处分人员,回访主要围绕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其受处分以来的实际表现情况反映、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及整改情况等内容进行。
为做实、做细、做好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利通区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回访教育前,根据各乡镇(单位)受处分人员数量以及处分类型和性质、受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回访教育时间、内容和方法计划,做到对症下药、靶向回访。回访教育中,坚持人文关怀与思想疏导相结合,通过交谈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整改情况、实际表现、心理诉求;通过谈心谈话、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让受处分人员解心结、卸包袱、消除对立情绪和心理顾虑,激发其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回访教育后,制作并填写《利通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表》《受处分人员回访登记表》《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登记表》,做到情况明、回访实,并将各登记表归入廉政档案,每季度回访教育情况深入剖析后反馈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形成联动机制,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或廉政审核回复意见时提供参考建议。
此外,建立回访教育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回访对象所在乡镇(单位)党组织如实向纪委监委反馈回访对象的现实表现和改正错误情况,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情况向回访对象所在乡镇(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结合回访对象的实际情况由乡镇(单位)党组织或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疏导教育和关心帮助。案件审理室对各乡镇(单位)党组织的回访教育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共同发力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使跟踪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在回访教育中,利通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要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受处分干部“掉队”,又要充分发挥好纪委党内监督利剑的作用。整理受处分人基本情况、所在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其受处分后的表现、回访记录、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情况等,据实对回访对象思想认识、实际表现、组织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其恢复党员权利、评先评优、职级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对整改彻底、工作态度积极、工作表现突出的回访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向同级党委推荐任用。对整改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在岗不作为的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教育、日常监督和管理,若其积极接受并整改到位,则向同级党委推荐任用;若其仍然整改不彻底,则向同级党委反馈有关情况,避免干部“带病”提拔任用。(利通区纪委监委李金梅妥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