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和政治生态,彭阳县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全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召开常委(扩大)、常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标区、市安排部署,制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抽调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为期两年的专项治理工作。
明确整治重点,统筹协调推进。召开全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方案》明确的6个方面18项重点内容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招标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督、政策文件等方面在全县各单位、国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监督。县发改局紧盯项目工程不验收、资产不移交等问题,切实履行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县纪委监委制定《彭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委机关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成立三个监督检查组,对12个乡镇、9个重点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跟进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切实扛起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真查实改,推动自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扎实有效开展。(彭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