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州市委、市政府坚持综治、自治、法治、德治“四治”并举,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综治” 增强“凝聚力”
汝州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设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级综治中心,配齐配足人员力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出台《汝州市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厘清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工作职责,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基层力量,统筹土地、环保、信访、城管、应急、住建等综治力量,打造以普法依法治理为先导、各级综治中心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
动员“自治” 激发“内生力”
作为全省“村两委”换届试点市,汝州市率先完成换届任务,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强化基层战斗堡垒力量;以村民自治规约为核心,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为骨架,形成“一约四会”的社会治理模式,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为激发内生动力,大力支持和鼓励新乡贤参与村务管理,参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的调解化解,打造多元共治的基层善治新格局。
健全“法治” 注重“硬实力”
汝州市增加财政支持和社会投入,按照市、乡、村三个层面和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街5种类型,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中心、游园、长廊、公园197处,法治文化街道26条,法治书屋872个,法治文化橱窗、宣传栏1275个,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创作、摄制法治文艺作品36部,演出263场次。
同时,全面开展“三级同创、两级示范”工作,完善法治机关(单位)、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体系,组织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法治创建活动。全市165个部门、村(社区)被评为汝州市法治创建示范单位,29个行政村(社区)被确定为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两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完善“德治” 提升“软实力”
近年来,汝州市先后出台文明村、文明户、民主法治村(社区)等评选、考核、奖惩细则,规范星级文明示范村创建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信访稳定等作为评选文明村的前置条件,统筹推进文明村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根据奖励办法,该市按照文明村不同星级,奖励村“两委”工作经费2000元至8000元、建设资金3万至6万元。目前,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已成功创建星级文明村,4500户创建“十星级文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