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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7日至6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进行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伊犁州党委高度重视,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会上,州党委书记邱树华同志表明了“照单全收、立即整改”的鲜明态度,并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州党委常委会召开巡视伊犁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整改方案》,部署安排整改工作。成立以州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常委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下设6个专项组和综合组。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常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将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35个问题细化为109项具体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责任到人头,任务到岗位,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号。截至2020年12月,3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制定《伊犁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常态化学习,每季度集中安排2天时间,重点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开展研讨交流,切实在武装头脑上持续强化,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用心用力。

  2.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措施上存在短板”的问题。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机制,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保证。组成专项督导组,全面核查中小学配发和库存口罩,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好《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开展政府部门欠款清理工作,巡视反馈的4家单位拖欠小微企业工程款已全部结清;各级各部门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已全部偿还。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40条措施和《伊犁州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房屋租金补助方案》,组织开展“千人帮千企(项目)、服务促发展”活动,推动在建项目100%复工建设、规上企业正常生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复工复产。促进特色产品销售,召开伊犁特色地产品展销会,销售地产品100余种,签约额9.65亿元;在南京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暨旅游推介会,签约额5000万元。

  3.关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加强经济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伊犁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构建伊犁科学发展、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布局。做强实体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做活口岸经济,以建设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契机,推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两霍两伊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区域内产业链合作和产业园协作。做大旅游经济,编制完成《伊犁州全域旅游规划》和《伊犁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那拉提、喀拉峻和昭苏全域旅游品质,成功创建那拉提、喀拉峻、八卦城、那拉提湿地公园等一批5A、4A级景区,实现旅游经济在全州整体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一”。制定落实《关于统筹州直资源推行“飞地招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伊犁州营商环境打造最优服务高地的指导意见》,加大精准招商力度,举办2020年招商引资推介会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推动招商引资取得更大成效。

  4.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组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四场标志性战役,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三高”项目进伊犁。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完成115家“散乱污”企业治理,淘汰整治燃煤锅炉564台。持续抓好伊宁市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20年,实测天气335天中,优良天数为293天,优良率87.5%。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州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定《2020年自治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印发《2020年伊犁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42项。州党委各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55次。制定《2020年度伊犁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细则》,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第一种形态”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排查和反映分管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扛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巡察机构与部门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等5部门协调机制。2020年开展两轮巡察、巡察单位32个。充实46名干部到巡察人才库,注重提升县市巡察干部能力,安排12名县市委巡察办干部在州党委巡察办挂职锻炼1年。

  2.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制定《2020年伊犁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29项。将全州179个事业单位纳入派驻纪检监察范围。推行“1+4+14+N”机制,有效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制定《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70项清单事项,进一步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扎实开展“三个一百工程”,2020年调训州本级派驻机构和县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乡镇街道纪工委新任职书记和副书记、县市派驻机构负责人各100人以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技能“大比武、大练兵”54场次,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3期。制定《伊犁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伊犁州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规范化操作流程(试行)》,已完成对11个县市纪委监委和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内部督查,形成督查报告13份,发现问题159个。

  3.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力”的问题。强化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10起、处理963人。制定《伊犁州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具体措施》,截至2020年11月,州本级精简类文件发文同比下降29.2%、精简类会议同比下降23.5%、督查检查考核同比下降29.4%。2020年州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简事项500余条。

  4.关于“服务群众有差距”的问题。建立《伊犁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常态化督导十四条措施》,将住房、医疗、教育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分阶段分专题纳入干部作风常态化督导,推动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住房领域乱象,对州直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摸底,将2家房地产企业计入征信黑名单。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因案施策,限期整改。创新服务群众工作模式,在5个县市试点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及建设工作,逐步将事项受理权限延伸至乡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关于“部分党员干部‘靠山吃山’”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持续强化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林草系统“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生态环境领域、人防系统腐败等专项整治,切实以正风反腐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开发运行伊犁州小微权力运行公示投诉平台APP,州本级及各县市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全部链接纳入其中,方便群众开展全方位监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各级党组织抓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制定2020年伊犁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自治州党建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自治州党的建设工作和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情况,审议通过《自治州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措施》《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分工方案》和《自治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任务分工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制定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措施》责任分工方案,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年龄、专业、来源和经历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积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业性岗位公务员431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性岗位人员超过78%。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安居房面积超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已整改24户富民安居房面积超标问题,进一步加强对2020年8048户新建富民安居房监管,防止发生因建房而返贫致贫情况。专项清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结转结余资金和民族手工艺保护与发展项目,均实施完毕。印发《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加强资金项目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2.关于“落实主题教育中整改措施打折扣,未将各类反馈问题统筹起来一体整改”的问题。举办伊犁州作风建设培训班,并在州党委党校2020年秋季主体班开设“作风建设”专题课,占总课时的15%。在伊犁零距离、伊犁新闻网开设了“抓实作风建设”“转作风改作风严作风”专栏,设置干部作风线索举报热线和邮箱等曝光平台,加大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规范街道“两办四中心”机构设置和运行,职能部门将173项事权下放街道,制定《社区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社区党组织职责和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问题11687个,整改率100%;“8+2”专项整治已整改问题115个,整改率100%。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州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9-8327554;通信地址:伊宁市伊和街56号;邮编:835000;电子邮箱:ylzjwjw@126.com。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5-150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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