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山东省司法厅近日下发通知,从3月中旬起到11月中旬,在全省组织开展“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充分发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努力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实现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落实属地原则,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初始、吸附在当地。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进行化解。主动服务我省“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任务,围绕保障民生,把涉及民企、信访、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三农”和乡村振兴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巩固充实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规范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推动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学习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和业务规范体系。升级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鼓励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集中办公、结对共建,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诉调、警调、访调衔接联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