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讯(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杨丹)3月10日至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四庭法官毛惠娟、爱丽美热·艾海提、孙艳等一行五人组成“小分队”,带案前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下访。短短3天,小分队组织询问案件14件,其中撤诉4件,调解2件。
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高效开展工作,小分队在抵达目的地前就开始联系当事人、预约法庭、安排询问。
在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为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承办法官孙艳及审判长毛惠娟反复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及若羌县人民法院原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三级法院联动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们驱车十几公里,前往涉案房产公司调查。经过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并当场履行。
对于审监部门来说,“调撤率”能否达标是一项不小的考验,每一起调撤案件背后都离不开办案人员超强的耐心、敏锐的洞察力和为民解忧的情怀。
此次调撤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向若羌县房产管理局调查取证。经过巴州中级法院协调,委托若羌县法院取得了该县房产局就涉案房产无法过户的明确答复。承办法官孙艳向申请人讲明法律规定,并告知其申请再审依据不足。巴州中级法院原二审承办法官则耐心开导当事人。
由于申请人的房产未取得完税凭证,短期内无法过户,不具备调解基础,孙艳建议其撤诉,待房屋手续完善后,在执行阶段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
经过深入交谈,最终申请人同意考虑撤诉方案,为此次巴州之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四庭干警迎难而上,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为出发点,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合力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