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吕垣收到了两面案件当事人送来的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火眼金睛,倾心为民”的锦旗。锦旗上的烫金大字,誊写着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与肯定,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办案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赞赏。
12月8日,河北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放火罪的刑事案件。两名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刘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56000余元。然而,吕垣发现依据现有案卷材料无法确认损失数额及赔偿数额。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河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巍及刑庭庭长曹莉丽积极协调,承办人与公安、检察机关两次共同到案发现场进行重新查验。由于火灾现场已被恢复,被烧物品已被处理,现场失去了原始性,于是吕垣又邀请了鉴定专家到现场对烧毁物品评估定损,但依然无法做出鉴定。同时,吕垣了解到被告人母亲年迈且因患心脏病需常年服药,父亲也没有收入,即使定损完成后也无法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吕垣耐心做好被告人刘某工作,寻找愿意代为赔偿的其他人。最终被告人的朋友专程从外地来津,自愿与两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案件仅用十余天便妥善解决。
为了表示感谢,两名被害人为法官送来了锦旗。吕垣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真心真情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