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用这么大力度帮我将150000元转让款执行到位”3月26日,申请执行人叶某来到肥东县法院,将一面写着“心系百姓,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手中,并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及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因合同纠纷,朱某与叶某、杜某经法院调解确认:朱某应给付叶某、杜某转让款1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叶某遂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与朱某沟通,但其表示自己没有钱,也拒不到法院履行财产申报义务。经法院对朱某财产仔细梳理,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执行法官判断朱某是有履行能力的,但其拒绝履行,遂依法决定对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根据叶某提供线索并现场指认,3月18日,执行法官带着干警将朱某拘传至法院,但朱某仍抱侥幸心理表示自己没有钱,还不上欠款。执行法官随即向其宣读拘留决定,并安排执行干警将朱某带至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及体检。在等待结果期间,法官再次与朱某沟通无果后,下午3点,依法将朱某送拘。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朱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紧联系其亲属将150000元转让款汇入申请人账户,要求法院对其解除拘留措施,至此,这件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