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立足区位特色和审判实践,创建“2+1+2”防・护型少年审判“海淀模式”。“2+1+2”是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前置“警示+预防”两项审前防御机制,后置“帮教+救助”两项判后保护机制,全方位、立体化打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格局。自1987年成立至今,少年法庭已审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18000余件,跟踪帮教罪错青少年1000余人,且无一再犯;荣获妇女儿童工作领域最高奖项“全国巾帼文明岗”及2次“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
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发挥首例案件示范作用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成功审理全国首例对未成年人适用“禁止令”案、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全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校门口“咸猪手”入罪案等一批典型案例。2014年在刑、民综合审判格局基础上,推出“首审责任制”,将首审案件中所涉及的未成年人登记造册,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或民事案件,均由首审法官负责审理,建立法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帮教模式。2019年该机制荣获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
二、前置“警示+预防”审前防御机制,强调重点监督,推动普遍预防
以案释法,营造全民防范氛围。连续16年在国家宪法日、“六一”儿童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点,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多元普法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控自护能力。自2015年起,每年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将该年度审理的典型案件制作成漫画绘本公开发布,全面提示风险、释明法意,截至目前已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发放10000余册。
深入家校,精准投放法治课程。坚持法治教育进校园,与海淀区教委及多学区开展合作,打造“一校一特色”品牌法治教育课程,平均每年面向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教师讲授法治课不低于30场,累计受众达6万余人次。2013年在全国首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机制,深入辖区学校和社区开展亲职教育讲座,已惠及10000余个家庭。该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评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多方联动,源头预防校园暴力。结合校园暴力行为特点,以“法治副校长”和“亲职教育”两项特色工作为抓手,与教委、学区、学校建立“2+3+3”校园暴力预防联动机制,针对学生、家长、老师三类群体分别开展普法、亲职、依法治校理念教育。机制构建以来,已在海淀区多所学校推广使用,得到广泛认可。2017年,海淀法院作为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受邀参加最高法院召开的“加强少年司法防治校园暴力”专题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
三、后置“帮教+救助”判后保护机制,助力矫正回归,全面护航成长
以教为先,帮扶罪错少年矫正回归。坚持寓教于审,在法庭教育外,联合公、检、司及司法社工、心理疏导师组建帮教小组,对缓刑期间的非监禁刑犯跟踪帮教;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对身处异地的失足少年跟踪回访。其中,失足少年于某某在秦硕法官定期的跟踪帮教下,以全班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上大学,被最高法院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推广。连续32年回访少管所,对在押服刑的青少年辅以物质帮助,并先后邀请李玫瑾、白岩松、杨利伟、吴京等各界知名人士,通过励志演讲、现场互动等方式开展三观教育,助力罪错青少年回归社会。
以人为本,保护涉诉少年心理健康。少年法庭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涉诉少年心理疏导帮扶工作,目前已在全国率先将再犯风险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工作全面覆盖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涉及有需求的未成年当事人的各类案件。针对特定对象,组织心理专家进行长期跟踪、专业指导。机制实施以来,已完成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疏导、跟踪300余次,效果良好。
以救为责,保障特困少年基本需求。2006年10月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设立“判后救助专项基金”并制订《判后救助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12年2月成立以少年法庭全体干警为成员、以“全国法院模范”尚秀云同志为代表的“法官妈妈志愿者团队”,从事涉诉特困未成年人救助工作;2014年推动成立“北京市尚秀云涉诉少年救助中心”筹集社会资金,积极开展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失足、孤残、少数民族等涉诉特困少年55人,切实保障特困少年基本生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