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汉中市城固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争分夺秒,成功冻结被执行人一笔56万余元的存款,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0月,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付某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被告偿还原告部分借款本息后拒不支付剩余借款本息,原告付某遂向法院起诉。此案经法院调解,由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偿还剩余借款本息共计56万余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3月,原告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时对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展开网络查询。3月24日上午,办案法官通过短信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当日15时16分,办案法官得到银行反馈,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进账200余万元,便立即进行司法冻结。
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得知该案正在执行中,打算利用手机将存款一笔笔转移,没想到执行法官抢占先机,及时在办案系统中采取措施,成功冻结执行案款56万余元,打赢了这场与时间赛跑的硬仗,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