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是新时代人民权利宣言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与使命。
3月30日,天津高院民三庭法官董声洋应邀到市发改委宣讲民法典,市发改委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宣讲以“规范社会生活,实现良法善治”为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民法典中最能彰显民生关怀的侵权责任编切入,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侵权法的关系、侵权责任编与民法典体系相关条款的协调适用、新法的溯及力问题进行了梳理,就大家普遍关注的“高空抛物”“好意同乘”“自甘风险”热点问题进行了细致解读,并选取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纠纷案例,以案说法,使民法典宣传工作更加生动鲜活。
参加讲座的同志表示,宣讲内容思路清晰、深入浅出、案例丰富,激发了大家的兴趣,大家对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方面的规定、制度、作用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做民法典的宣传者、执行者和守护者。
民法典颁布以来,天津高院制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促进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